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赦免我們的罪(上)

牧師以詩篇51篇1-5節詮釋主禱文中「免我們的債」。他以大衛為例,大衛說:「在我母親懷胎時,就有了罪」,知道自己出生就具有罪性,因為知道自己犯下謀殺罪,並不是一時衝動,他全然認自己的罪,不推卸責任。牧師也提醒罪不分大小,只要犯了罪,在我們心中,罪性的質和殺人犯並沒有什麼不同,而是在於量的差異,一旦誘因成熟了,只要受到刺激,每個人都可能做出糟糕透頂的事。我們要領會這方面的真理,否則你會被自己嚇到。所以有一件事不要再做,就是:別再否認自己的罪性!並且有二件事要做:第一,毫無保留地認罪;第二,真心棄絕罪。

影片上架日期: 2024年9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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